【消費券】9類項目不適用 海外網上平台購物都唔得

2021-08-01 07:55

政府由今日起向合資格市民發放第一期二千元電子消費券。
政府由今日起向合資格市民發放第一期二千元電子消費券。

政府由今日起向合資格市民發放第一期2000元電子消費券,使用Tap & Go、WeChat Pay 以及 Alipay HK的市民,消費券將會直接存入帳戶。至於使用八達通的市民需到公共交通補貼領取站、便利店等拍卡領取消費券。不過市民要注意,今次的消費券計劃,只適用在本地商店消費,支付保險、政府收費等9類項目則不適用。

電子消費券九類項目不適用

1.政府收費:例如稅款、罰款、牌照費、隧道費、停車咪表

2.公用事業收費:即水、電、煤氣

3.公共機構收費:例如醫院管理局、香港房屋委員會、香港房屋協會

4.教育開支:即提供本地及非本地課程的中小學,以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學的收費

5.購買金融產品或服務:例如保險

6.捐款:包括慈善、宗教及政治組織

7.直接向非本地商戶購物:包括於本地透過非本地網上平台購物

8.個人對個人P2P支付

9.兌換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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