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女職員為借心儀書目擅報失借閱人圖書證 官直斥愚蠢自私
2021-07-27 15:38
29歲圖書館女職員因愛好閱讀,為借得心儀書目,擅自透過館內電腦系統報失借閱人的圖書證,令對方戶口被取消,無法預約。女職員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1項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裁判官錢禮指案情嚴重,直斥被告愚蠢自私,但有見被告認罪,檢控受延誤,終押後案件至8月17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案情指, 2018年5月將軍澳圖書館職員發現有讀者的圖書證無故被人報失生疑,調查後揭發有29個使用者帳戶被取消,報警處理。同年8月被告丘佩樂被捕,警誡下承認在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期間,曾利用同事帳戶,在館內搜索心儀書籍的預約讀者身份,回家用手機報失其圖書證。
辯方求情指被告自2011年在將軍澳圖書館擔任合約員工,負責整理資料,被告喜歡閱讀,尤其是文藝書籍,事後已深感後悔,希望法庭輕判。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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