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涉大埔墟站非法集結全罪脫 官:CCTV影像模糊難辨認片中人

2021-07-23 17:05

香官今裁定所有被告罪名不成立。 資料圖片
香官今裁定所有被告罪名不成立。 資料圖片

數百人前年9月7日在港鐵大埔墟站聚集,多名示威者破壞車站閘機後大批防暴警察衝入車站追捕,其中11人去年被控非法集結罪,早前全部否認控罪受審。香淑嫻裁判官今裁定所有被告罪脫。

香官裁決時指,3名警員證人的口供清晰明確,接納他們證詞。警員早前供稱,當日有人在網上號召在大埔墟地鐵站聚集,在初時只有十多人在地鐵站對出隧道集結並辱罵警員,但在約一小時後,人數增至約300人。他們在地鐵站內包圍並追擊警員,後期更破壞站內設施,各被告則事後在車站內不同位置被捕。

香官續指,本案的核心問題是各被告有否參與其中,但沒有人目擊到他們在何時何地到達現場,或有什麼行動。法庭只能依靠翻看閉路電視,將片中人與各被告被捕後的衣飾和外貌作對比。惟畫面質素未能清楚看到外貌,且質素欠佳、顏色失真,甚至有「起格」情況,各被告的衣飾亦非獨一無二,故無法肯肯定片中人便是各被告。

另各被告是在警方到場後半小時至2個小時之間被捕,當時距離大埔站封站已有一段時間,雖然他們仍身處現場,實作可疑,但沒有人對他們為何該時間出現在現場作出解釋,且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實眾被告便是片中人,遂裁定所有人罪脫。

8男3女被告依次為韋梓灝(19歲)、何國禧(25歲)、陳志超(49歲)、15歲男學生、張柏傲(18歲)、陳芷悠(17歲)、林嘉桓(20歲)、徐俊傑(23歲)、梁靜一(17歲)、楊珮宜(19歲)及陳天朗(18歲)。除了第三被告陳志超報稱已退休,其餘10人都是學生,而陳志超是女被告陳芷悠的父親。11人各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稱被告於2019年9月7日在大埔墟站與其他不知名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法庭記者:劉安琪

建立時間16:17
更新時間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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