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狎6女童囚46月律政司成功覆核 上訴庭指判刑過輕今改判囚5年

2021-07-20 13:04

35歲前毒品調查科男警余俊鑫於2017年至2018年間,相約6名未成年女網友,並趁見面時加以侵犯,甚至在公園迫誘女童性交。他早前一共承認非法性交等8罪,今年1月被判囚46個月。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今指判刑過輕,並引述其心理報告指他重犯機會屬中等至高,今改判被告監禁5年。

上訴庭3位法官副庭長麥機智、法官彭偉昌及法官薛偉成指,原審法官判刑時有原則性犯錯,判刑過輕。法庭引述被告心理報告,指他重犯機會屬中等至高,案件涉及多名陌生女童,又曾透過社交媒體結識女童,建議他繼續接受心理輔導。

案發於2018年2月,余俊鑫於Instagram接觸3名11歲至12歲女童,並聘任她們為兼職女友。同年5月4日,3人凌晨1時許於天水圍某停車場梯間與被告會面,並為被告口交手淫等。數日後其中一名女童母親發現女兒援交,揭發案件。而被告保釋期間,在其智能電話內揭發同案其他控罪,包括2017年底始,秀茂坪某屋邨梯間及黃大仙某公園,5度非禮另外4名16歲以下女童,和跟2名女童非法性交等。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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