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南邨保母認掟8個月B女落地墊判囚6周 官斥令人髮指

2021-07-16 11:58

被告保母鍾照萍被判囚6星期。 網圖
被告保母鍾照萍被判囚6星期。 網圖

56歲保母上月中受僱到觀塘翠屏南邨單位照顧一名8個月大女嬰時,曾將女嬰重複撻落地上膠墊,事件被僱主家中的閉路電視拍到並於網上流傳。保母早前承認承認一項虐兒罪,今於觀塘法院被判囚6星期。裁判官屈麗雯指涉案女嬰僅8個月大,完全沒有反抗能力,被告作為成年人不應將情緒發洩於女嬰身上,同時亦違反對僱主的誠信。

屈官判刑時指,被告獲一眾親友力證平日樂於助人、喜歡照顧孩童,但今次事件問題在於被告遇到自身問題不懂尋求幫助,結果用了差的方法處理。被告違反誠信,事主只有8個月大,完全沒有反抗能力,無能力保護自己,受虐後更加不懂得向父母投訴。

屈官表示被告朋友離世與事主無關,又指成年人工作時沒有管理好情緒,反而發洩於弱小的嬰兒身上,行為令人髮指,即時監禁無可避免。如果情緒受困,真正負責任的處理方法應是請假,而非勉強工作。

針對辯方稱女嬰父母未有即時揭發事件,屈官明言此說法並非減刑因素。相反,被告違反誠信及事主年幼是加刑理由。考慮到被告認罪,酌情扣減至6星期監禁。辯方提出保釋等候上訴,但最後撤回申請。

辯方進一步求情指,當時被告因好友離世,案發前一晚只睡了兩小時,原本打算翌日請假,但最後決定將僱主需要凌駕於作息時間。被告還押期間不斷向感化官及心理科醫生表示悔意,並向女嬰及家屬道歉。她承諾以後不會再從事照顧孩童的工作,暴力傾向低,相信重犯的機會輕微。精神科報告則顯示,被告自2004年起接受精神科治療,情況一度好轉,惟近年病情因丈夫、母親離世而復發,建議被告持續接受治療。

案情指,8個月大女嬰X的父親透過Facebook聘請被告照顧X,家裏亦有安裝閉路電視監察X活動。他透過閉路電視得知被告把X重複撻落地上膠墊,即時解僱被告及帶X到醫院驗傷,X沒有表面傷痕。X父親與妻子分享片段後,片段於網上廣傳。

56歲保母鍾照萍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指她於今年6月18日在觀塘翠屏南邨翠杭樓一單位內故意襲擊8個月大女童X,使X受到不必要苦楚。

法庭記者:凌子淇

建立時間11:23
更新時間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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