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信辦:擁逾百萬用戶資料企業海外上市須申報審查
2021-07-10 13:04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就《網絡安全審查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 公開徵求意見。提出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資料的營運者到海外上市,必須向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絡安全審查。
《徵求意見稿》包括提出,運營者採購網絡產品和服務的,應當預判該產品和服務投入使用後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向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絡安全審查。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向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絡安全審查。
對於申報網絡安全審查的採購活動,運營者應通過採購文件、協議等要求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配合網絡安全審查,包括承諾不利用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便利條件非法獲取用戶數據、非法控制和操縱用戶設備,無正當理由不中斷產品供應或必要的技術支持服務等。
意見稿指出,網絡安全審查工作機制成員單位認為,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網絡產品和服務、數據處理活動以及國外上市行為,由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按程序報中央網絡安全和訊息化委員會批准後,依照有關辦法的規定進行審查。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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