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再出手 阿里及騰訊等涉違反反壟斷法被罰
2021-07-07 17:16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周三(7日)通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規定,市場監管總局對互聯網領域22宗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立案調查。
據報,這些案件涉及滴滴、阿里、騰訊、蘇寧易購等互聯網企業,包括阿里網絡收購廣州恆大足球股權案,騰訊收購58同城、小紅書、搜狗、獵豹、蘑菇街股權案等。
通報指經查上述案件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評估認為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四十八條、四十九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涉案企業分別處以50萬元人民幣罰款。
被立案調查的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包括:
1.惠迪天津與一汽集團設立合營企業案
2.惠迪天津與華夏出行設立合營企業案
3.小桔智能與北汽新能源設立合營企業案
4.惠迪天津與特來電設立合營企業案
5.小桔新能源與海南交控、南網電動、海南電網設立合營企業案
6.惠迪天津與西藏奧通設立合營企業案(浙江滴時)
7.惠迪天津與西藏奧通設立合營企業案(杭州滴時)
8.北京車勝與時空電動車設立合營企業案
9.阿里網絡收購天鮮配股權案
10.阿里創投與上海商投集團設立合營企業案
11.阿里網絡收購紐仕蘭股權案
12.阿里網絡收購廣州恆大足球股權案
13.阿里創投收購五礦電商股權案
14.阿里創投與浙江創新投資設立合營企業案
15.騰訊收購58股權案
16.騰訊收小紅書股權案
17.騰訊收購搜狗股權案
18.騰訊收獵豹移動股權案
19.騰訊收購蘑菇街股權案
20.蘇寧易購與南京銀行設立合營企業案
21.蘇寧易購與三菱重工設立合營企業案
22.北京三快收購奧琦瑋股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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