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鴨之父」遭B.Duck母公司入稟 指控專訪內容涉誹謗

2021-07-05 15:13

有「小黃鴨之父」稱譽的林亮。 資料圖片
有「小黃鴨之父」稱譽的林亮。 資料圖片

有「小黃鴨之父」稱譽的97歲林亮,近日專訪中提及其創作的「小黃鴨」LT Duck,遭對手B.Duck多次提出侵權訴訟,但B.Duck一直敗訴。惟B.Duck的母公司指它從沒有向LT Duck 提出侵權訴訟,指控該為惡意誹謗言論,又質疑該言論令一些公司去信投訴它,從而影響其上市申請獲批的機會。B.Duck的母公司上周五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禁制林亮發表任何誹謗言論,下令林亮刪除涉案誹謗字句,登報作出中英道歉聲明,並對B.Duck的損失作出賠償。

原告為SEMK Products Limited (森科產品有限公司),被告為林亮(原名林亮添)。森科產品為B.Duck的註冊擁有人,林亮則為得意創作有限公司(Funderful Creations Litmited),LT Duck的「LT」,就是「亮添」的音譯縮寫。

原告在入稟狀指被告約在2021年5月21日接受報章專訪,發表了「『小黃鴨之父』林亮 為玩具添生命力 90歲再創業 重塑經典宣揚奮鬥精神」一文,當中副標題為「原創屢被控侵權 忍無可忍終反擊」。文章內容提及B.Duck曾向全國多家公司提出侵權訴訟,包括「真正原創者」LT Duck,但B.Duck敗訴後再向LT Duck興訟。

原告指該誹謗言論獲轉載到「网易」等網站,原告遂花費不少於港幣4萬元去登報澄清。原告指自己從沒有對LT Duck提出侵權訴訟,只是原告的旗下公司「德盈商貿(深圳)有限公司」在2019年3月,曾在中國向LT Duck的授權人「福建省南安市劍橋鞋服有限公司」提出侵權訴訟,而法庭最終判德盈勝訴。

原告及被告各自擁有B.Duck及LT Duck的版權,原告在2021年5月4日向港交所申請上市。原告質疑被告旗下的得意創作有限公司,或被告令其他公司去信港交所毫無根據地投訴原告商標侵權及不公平競爭,涉案誹謗字句亦有可能損害原告的聲譽,進而削弱原告的上市適合性。

記者:劉曉曦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