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被控阻差提堂准保釋 庭外透露事後早產嬰兒曾入ICU

2021-06-24 13:20

被告劉笑芬。 資料圖片
被告劉笑芬。 資料圖片

今年1月,懷孕 7 個多月的高齡孕婦疑在土瓜灣被警員截查身分證時,以社交距離為由拒絕配合,事後被控阻差辦公。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婦人暫毋須答辯。梁嘉琪裁判官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8 月 19 日,以待索取文件及給予被告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500港元現金擔保外出,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須居住在報稱地址及每週到警署報到。

劉笑芬(43歲,無業)被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指她在2021年1月20日,在土瓜灣永耀街13A外,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即警署警長劉芷芬、警長黎錦耀及警員廖逸山。

被告在庭外透露案發後3天早產,嬰兒當時僅30週,比預產期早了10週。出生後嬰兒需留醫深切治療部2個多月,雖然現時已經出院,但身體仍然比一般嬰兒虛弱。

本報記者

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資料圖片
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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