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青年涉藏萬用刀脫罪 官指自招嫌疑拒絕其訟費申請 2021-06-16 15:14 18歲青年涉嫌參與去年5月24日「反惡法大遊行」,與友人在金鐘添馬公園聊天時,被搜出斜孭袋內藏有萬用刀,青年否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裁判官王證瑜今在東區法院指案發現場當時沒有示威,環境平靜,控方未能證明青年曾經或即將會參與示威,故裁定被告無罪,當庭釋放,惟考慮到青年自招嫌疑,遂拒絕其訟費申請。王官指本案只能依賴環境證供,案發現場當時沒有示威,沒有警察圍封現場,沒有人叫口號或展示標語,青年黃敬知被截查時沒有逃走亦十分配合,控方沒有證據顯示黃曾經或將會用該刀,故裁定黃無罪。本報記者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議員指港人北上置業難 海關及消委會接獲82宗匯款凍結個案 下一篇 油塘混凝土廠擬遷將軍澳137區 黃偉綸料最快2024年運作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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