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助理認塗鴉刑毀及有反省 判240小時社服令

2021-06-10 15:48

被告麥兆基(白衫)。凌子淇攝
被告麥兆基(白衫)。凌子淇攝

九龍城區議員麥瑞淇的助理於去年3月在何文田愛民邨塗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字句,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今於九龍城法院指,議員助理干犯的罪行會引起仇恨情緒,這些情緒在開始滋長時會對社會造成潛在風險,但考慮到他已深切反省,遂採納報告建議,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今呈上被告親自撰寫的求情信,提到他對自己噴上的仇恨言論及違法行為感到後悔,希望向社會各界道歉,亦願意承擔法律責任。被告事後亦主動透過警方去信領展,詢問是否需要就涉事牆壁的損壞作出賠償,領展亦既往不咎,冀法庭輕判非監禁式刑罰。

嚴官判刑時指,被告塗鴉的仇恨言論會引起仇恨情緒,而這些情緒開始滋長時會對社會造成潛在風險,認為本案罪行嚴重,值得判處監禁式刑罰,因此索取了社會服務令、勞教中心及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3份報告。而報告內容均顯示被告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相信他已經深切體會到仇恨的負面情緒所帶來的影響。考慮到被告背景良好、認罪及反省,認為長期的社會服務令已是足夠懲處,故採納感化官建議,終判被告240小時服務令。

案情指,被告麥兆基(23歲,議員助理)於2020年3月2日凌晨12時,在愛民邨愛民廣場外走廊牆上,以啡色噴漆噴上一些字句,包括「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過程中本案另一被告梁軒則負責幫忙把風。二人其後於案發現場附近的停車場被便衣警員截獲,麥被搜出一罐含有啡色油漆的噴漆,並承認「因為不滿政府極權」而塗鴉。梁於警誡下承認於麥噴漆時「幫忙睇下有冇警察」,但否認刑事損壞罪,案件排期至7月26至27日審訊。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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