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指李家超去信滙豐及花旗銀行 警告處理黎智英資產可判監7年

2021-05-27 15:18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大圖)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小圖)。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大圖)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小圖)。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根據《港區國安法》,凍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有限公司股份,以及他擁有的3間公司於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財產。《路透社》報道指,李家超去信滙豐銀行及花旗銀行,警告處理黎智英資產任何交易,最高可判監7年及罰款。

《路透社》指,李家超早前向正服刑的黎智英、滙豐銀行及花旗銀行發出署名信件,在未經保安局局長批予特許授權下,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間接處理有關財產,以進行任何交易用途,包括出售、轉讓、用作抵押或轉移至香港境內外,否則最高可判處7年監禁及罰款。

信件未有列明銀行哪一位職員需要承擔有關法律責任,惟提及黎智英名下7個香港戶口,與其三間英屬處女島註冊公司有關。信件又指,有關指示會於2023年5月到期。《路透社》引述保安局回應指,案件的法律程序正進行中,不適宜披露行動細節。

黎智英曾表示,鑑於政治壓力,他大部分個人資產都在離岸市場。報道引述黎智英的財務顧問表示,黎智英的資產遍及亞洲和北美,包括台灣的房地產,加拿大的酒店以及數千萬的美國股票。然而,當局即使不試圖奪取黎智英的海外資產,這筆錢亦難以轉回香港。

報道指,黎智英的資產影響著全球銀行業務關係網絡的香港管理層。保安局此舉等同將國家安全措施的實施範圍,擴大至銀行系統的精英階層,對本港財富管理行業及其富裕的客戶敲響警鐘。

李家超去信銀行提醒不能處理黎智英被凍結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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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去信銀行提醒不能處理黎智英被凍結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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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去信銀行提醒不能處理黎智英被凍結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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