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健稱外傭僱主可「以薪買假」黃定光斥違規違法

2021-05-21 17:38

黃國健(左)稱外傭僱主可「以薪買假」,遭黃定光(右)斥違法。資料圖片
黃國健(左)稱外傭僱主可「以薪買假」,遭黃定光(右)斥違法。資料圖片

立法會今日開會討論將勞工假期增至17日,而會上工聯會議黃國健稱僱主可以「以薪代假」,結果遭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黃定光直斥做法「違規違法」,強調法定有薪假期是不能換取薪金。

黃國健於會上表示,現時有不少家庭都以「補薪」的方式,來讓外傭在假期時工作,他指不少外傭都接受這種方式,而且對於市民的負擔亦不算大。

而黃定光隨即反駁,指法定有薪假期是不可以「以薪代假」,強調是「違法違規」的行為,叮囑黃國健不要誤導市民。但黃國健仍然堅持己見,強調「以薪代假」是行之有效的制度,黃定光亦再次痛斥「你係違規違法,呢度係立法會,非法嘅事唔能夠係度傾」,並禁止黃國健發言。

不過黃國健仍然堅持說法,更指黃定光有既定立場,他指疫情下外傭假日都會留在家中,只是簡單照顧家中長者,不算是工作。黃定光則再解釋,指外傭因為疫情關係留在家,亦不應該工作,他指自己有責任向公眾解釋清楚法定有薪假期是不能「以薪代假」,更反斥「你哋作為工人工會應該對有關條例好熟悉」。

勞工處助理處長梁樂文指,《僱傭條例》清楚列明僱主不能「以薪代假」,如果僱主需要員工在法定假日上班的話,則要雙方進行協商,另行安排補假的日子。梁樂文又指,外傭來港工作時曾簽署聲明,不可安排替工。

黃定光指法定假期無法「以薪買假」。資料圖片
黃定光指法定假期無法「以薪買假」。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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