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首案】被告覆核不設陪審團 官本周四裁決

2021-05-17 16:05

被告唐英傑。 資料圖片
被告唐英傑。 資料圖片

首名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將於6月23日開審,律政司司長早前引用《港區國安法》第四十六條發出證書,指示案件不設陪審團審理,將改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審判庭審理。被告唐英傑早前入稟提出司法覆核,挑戰律政司司長的決定,案件上周一由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審理。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李官將於本周四(5月20日)中午12時頒佈判詞。

23歲唐英傑涉於2020年7月1日在灣仔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標語旗幟的電單車,衝越三道警方防線。唐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的審訊,已排期於6月23日開審,預計為期15日。李官在上周聆訊中披露控方或加控唐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據了解,唐一方將反對加控申請。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加控事宜將於6月7日上午10時開庭處理,預計時間為兩小時。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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