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下周實施網絡直播新規 16歲以上才可開直播
2021-05-17 10:06
內地近年流行網上直播、網紅直播帶貨等網上營銷方式更加如雨後春筍。內地當局將於本月25日起,實施《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規管直播平台及直播人員必須年滿16歲。
該針對網絡直播的新規,規定直播營銷人員或者直播間運營者,應當年滿十六歲;十六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申請成為直播營銷人員或者直播間運營者的,應當經監護人同意。要求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遵循社會公序良俗,真實、準確、全面地發布商品或服務信息。
另外,《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對粉絲數量多、交易金額大的重點直播間運營者採取安排專人實時巡查、延長直播內容保存時間等措施。這或將加強對李佳琦、薇婭等網紅主播的監管。
針對社會廣泛關切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指出,直播營銷平台應當及時處理公眾對於違法違規信息內容、營銷行為投訴舉報。消費者通過直播間內鏈接、二維碼等方式跳轉到其他平台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發生爭議時,相關直播營銷平台應當積極協助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提供必要的證據等支持。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應當依法依規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和義務,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消費者提出的合法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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