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名單】昨增1宗無源頭確診 6地點納強檢公告
2021-05-16 09:14
政府昨晚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6個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新冠肺炎強制檢測。
當局指,因應昨日公布的一宗確診個案(4歲男童,個案編號11822),有兩幢住宅大廈及一間幼稚園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此外,因應早前涉及N501Y變種病毒株的本地個案,於指定期間曾身處3個指明地方的人士需要再次進行檢測。
5月15日強制檢測公告詳情:(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種的人士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A. 住宅(包括商住兩用)大廈新增一宗或以上確診個案 |
1. 任何在二○二一年五月二日至五月十五日期間曾身處任何下列指明地方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住客、訪客及工作人員),須於二○二一年五月十八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二○二一年五月十三日至五月十五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 香港九龍何文田窩打老道67E號怡景大廈 (2) 香港九龍深水埗白田街51號白田邨13座 |
B. 屬再次檢測的指明地方 |
1. 任何在二○二一年四月十五日至五月五日期間曾身處任何下列指明地方超過一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二○二一年五月十八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二○二一年五月十三日至五月十五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 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15號置地廣塲中庭3樓322號鋪UrbanBakery Works (2) 香港中環遮打道10號置地太子2樓201–2號鋪Oliver's the Delicatessen 2. 任何在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曾身處香港新界荃灣青山公路荃灣段398 號愉景新城(只包括商場)超過一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 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二○二一年五月十八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二○二一年五月十三日至五月十五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
C. 其他 |
1. 任何在二○二一年五月二日至五月十五日期間曾身處香港九龍何文田自由道 2 號九龍總商會大廈地下(部份)及一樓漢師幼稚園(龍總)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學生及訪客),須於二○二一年五月十八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如受檢人士選擇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的樣本瓶進行檢測,則須於二○二一年五月二十日或之前交回已採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受檢人士若在二○二一年五月十三日至五月十五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
詳情可瀏覽這網頁: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05/15/P20210515008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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