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連儂隧道向青年割頸劏肚 內地男判囚6年4月

2021-05-14 15:13

22歲被告柳国升(小圖)。 資料圖片及網圖
22歲被告柳国升(小圖)。 資料圖片及網圖

內地男子前年在大埔「連儂隧道」看到數人在派發反修例遊行傳單及張貼海報時,突然拿出長11厘米的利刀,隨機向1名素未謀面的青年割頸劏肚,導致青年腸臟外露,內地男逃離現場後大叫「香港屬於中國!你哋搞亂晒香港!」然後乘的士到警署自首,早前承認1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法官陳慶偉今午在高等法院指事主案發後屢次嘗試自殺,明顯仍承受非常嚴重的心理障礙,被告有預謀犯案,案發前1天到港隨即買刀準備,自言意欲殺人,結果摧毀1名年輕人的一生,終判處被告監禁6年4個月。

陳官判刑前先覆述案情,指被告案發前1天到港,馬上買涉案生果刀準備,案發時事主正派發傳單,被告突然持刀衝前割頸,糾纏間事主頸部中刀2、3次。事主走避時被告追前50到100米,將事主壓倒在地,刀刺腹部2次,再乘的士逃逸,然後到大埔警署自首。事主頸部有2處傷口,左右腹各1處刺傷,其中右腹刀傷刺穿所有腹壁層致小腸外露,留院治理達1個月。

陳官引述臨床心理報告指事主治療後日常生活及功能未受影響,但心理狀態全無改善,患上了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終生影響心理功能,極需精神及心理治療介入協助,康復過程非常漫長。陳官續指事主每天要食用止痛藥過活,頸部無法正常旋轉,腹部仍感到痛楚,每晚均發惡夢造成失眠,曾數次試圖自殺,認為人生痛苦,毫無意義,明顯仍承受嚴重心理障礙,一生遭被告摧毀。

陳官強調事件為2019年6月起其中1件毫無意義的暴力事件,社會絕不容許,法庭必須譴責暴力,暴力亦無助解決政見分歧。陳官指出蓄意傷人罪行非常嚴重,被告蓄意造成非常嚴重的身體傷害,罪責相當高,雖然隨機傷人,但事前買刀有預謀犯案,割頸後再追上壓倒事主刺腹2次,並非一時三刻的事情,武力非常高,更自言意欲殺人,案情非常嚴重,終以10年作量刑起點,念及被告自首扣減6個月,認罪減刑至6年4個月。

陳官最後提到事主需長期承受身體傷害,負面影響非常深遠,心病更難醫,衷心希望心理治療可助事主走出陰霾,早日康復。陳官特別感謝案中載被告到警署自首的的士司機,認為其表現非常勇敢平靜,若非如此警方或需花長時間抓捕被告,故的士司機應獲嘉許。

24歲被告柳国升承認於2019年10月19日,在大埔雅運路近港鐵大埔墟站入口, 意圖使男子X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該名男子。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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