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醫生車內摸胸非禮22歲護士罪成 官指誣衊說法「站不住腳」

2021-05-14 12:11

被告關國安。凌子淇攝
被告關國安。凌子淇攝

60歲的醫生去年3月於尖沙嘴海港城停車場非禮其私人診所護士,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非禮罪罪成。暫委裁判官鄭潤聰指,辯方質疑事主因請求金錢支援不果而誣衊被告的說法「站不住腳」,形容辯方投訴事主接受盤問時無法記住某些細節乃「吹毛求疵」,直言「答唔到不足為奇」。案件押後至6月4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被告不准保釋。

辯方結案陳詞曾引述案情指,被告關國安牽起事主X的手時,X曾叫對方「爹哋」,認為該稱呼是暗示想被告當其「sugar daddy」(意指包養),質疑X向被告請求金錢資助不果,因而誣衊對方非禮自己。惟鄭官認為若辯方所指屬實,X揭發事件後沒有再返回診所、失去工作,報警反而會令自己無法達成目標,形容辯方的說法「站不住腳」。

X接受辯方盤問時亦曾被問及多項細節,包括被告身體動作細節、涉事汽車椅有沒有手枕、二人乘車時對話內容等,惟X均無法肯定答案。鄭官則認為事件已經發生了一段時間, X回想不起答案「不足為奇」,某些細節甚至是瑣碎事情,形容辯方「吹毛求疵」。

鄭官指事發時任職被告於大圍診所護士的事主X只得22歲,診所護士乃其第一份工作,故缺乏社會經驗;加上被告給予X工作及處方抑鬱症藥物,X視被告為非常尊重的長輩,因此認爲X案發當日遭被告用手掃其背部至臀部後未有即時離開現場,不能夠處理事件很正常。

控方案情指,被告駕駛私家車載X前往尖沙嘴海運大廈午膳,下車後用手掃X的背部至臀部,又拖起X的手。兩人用膳後取車,X登上座駕的後座期間,被告站在車門外用手隔著衣服撫X的左胸,並嘗試拉開她的口罩吻她。X立即反抗,但對方未有停止,其後伸手入X的背心裙底繼續摸其左胸,過程約1分鐘,直至事主面有難色才停止。事後被告向X稱「哎喲!我控制唔到自己呀!我失控!失控呀!」。

控罪指被告2020年3月14日在尖沙嘴海運大廈停車場及其私家車MB3819內猥褻侵犯女子X。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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