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少女年半內結婚兩次誕一子 父騙取18萬禮金
2021-05-02 10:07
江蘇連雲港一名年僅15歲的張姓少女被揭兩度嫁人,13歲已懷孕生子,張女產後回娘家,不久赴外省再嫁人,其父共收15.4萬元人民幣(約18萬港元)禮金。而第一任丈夫亦發現,原來兒子非自己親生骨肉,嬰兒生父成謎。
據內地傳媒報道,江蘇一名15歲少女張蘇(化名)被揭發於2019年10月經已出嫁。當時張蘇年僅13歲,透過媒人介紹結識22歲黃姓男子,女方家屬聲稱張女已15、16歲,最後收取了男家6.6萬元(約8萬港元)的禮金,促成婚事。
同居一個月後,發現張蘇已懷孕並於翌年5月誕下一子,她被揭發當時只得14歲。報道指,黃男曾找張蘇父親詢問情況,對方回應指他們家是貧困戶,所以當時上戶口時報少了兩歲。由於當時孩子已出生,所以他亦沒有再追究。
張蘇誕下兒子半年後,在今年1月,以父親病危為由拋夫棄子離家出走,其後更發訊息向丈夫表示,會放棄兒子撫養權,從此一去不復返。黃男尋妻不果,其後在辦理親子鑑定時,鑑定結果卻顯示黃男和小孩並無親子關係,始得知早在兩人結婚前,張蘇已經懷孕。
後來黃男家人發現張蘇已嫁到山東省,張父終於承認,他在收取黃家6.6萬元(約8萬港元)聘禮後,再次嫁女又收了8.8萬元人民幣(約10萬港元) 禮金。
內地媒體追訪張父,當被問及女兒年齡時,他僅稱女兒戶口不在家,不清楚其歲數。至於為何要把自己的幼女嫁出兩次,張父稱「沒法說了,家裏現在仍困難」。而村幹部指,張家境窮困,張蘇早已輟學,村民們都以為她在外面打工。
內地法律規定,女性的法定結婚年齡為20歲,而與未滿14歲的女童發生性行為,無論女童是否自願,都以強姦罪論處。目前事件已由當地警方介入調查,多人涉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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