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5月起試行手機「行咇易」 當值才啟動不讀取身分證晶片

2021-04-29 22:30

警方分階段試行「行咇易」縮短截停搜查時間。資料圖片
警方分階段試行「行咇易」縮短截停搜查時間。資料圖片

警方公布,將於今年5月上旬開始分階段試行第四代指揮及控制通訊系統的流動應用程式「行咇易」(Beat App)。

「行咇易」推出後,警員除了可以透過無線電通訊機向總區指揮及控制中心查核證件的資料,以得知被截查人士是否通緝或者失蹤人士外,亦可以透過程式程式,直接使用光學字符識別技術(OCR)查核香港身分證、各國護照,或利用二維碼來查核往來港澳通行證,至於其他證件則可透過手寫或語音輸入進行查詢。

警方指,程式只能安裝於警方分發之手機使用,手機背面亦刻有雷射警徽,並會不斷研究加入不同辨認特徵。程式只會讀取證件上的數項資料(如姓名、出生日期、證件發出日期等),並不能讀取智能身分證晶片內的資料,或對任何身分證明文件進行拍攝及儲存任何圖像。此外,在使用程式期間,手機的截圖功能將不能使用,程式亦不能複製任何資料。程式查核功能只有在警員當值期間才會啟動,而流動應用程式進入資料庫後,每個版面均會顯示日期、時間及警員編號的浮水印。

程式可縮短警員於截停搜查市民時的查詢時間,令整個過程更加快捷完成,減少市民等候的時間。同時亦可以令到總區指揮及控制中心人員能夠投放更多資源去處理市民的緊急求助。

程式提供額外方式讓前線查核被截查人士/車輛/船隻,減省前線抄寫資料的時間及加強查核資料時的準確度。整個截停搜查的工作流程並沒有任何改變,而警員在過程中所查核的市民資料,跟以往截停搜查時一樣,並沒有因而增多。

警方一向有清晰及嚴格的內部指引,規管人員於搜查期間所收集的個人資料之使用、儲存及保留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亦會採取所有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保持有的個人資料受保障而不受未獲准許的或意外的查閱、處理或使用。警員不論在當值或休班期間,都必須符合法例及紀律上的要求。

第一階段程式會由總區部分衝鋒隊及部分警區交通隊試用,若成效理想,將於5月下旬正式推出至所有總區衝鋒隊及部分總區交通隊。第二階段將於今年8月進行,屆時將擴展至所有機動部隊、部分軍裝巡邏小隊及水警總區。

警員使用公務手機「行咇易」程式,公務手機印有警徽雷射標誌。資料圖片
警員使用公務手機「行咇易」程式,公務手機印有警徽雷射標誌。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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