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針須交醫生紙 許樹昌:心理情緒因素主觀不足構成理由
2021-04-29 14:39
政府以「疫苗氣泡」為基礎,放寬食肆的經營限制,食肆員工若因健康理由不宜接種疫苗,須提交醫生證明。政府專家顧問、中大呼吸系統科講座教授許樹昌表示,目前的指引已經很清晰,醫生應該根據原則作判斷,不能以某一個數字決定是否接種,他又指,心理及情緒因素很主觀,不足以成為不適宜打疫苗的理由。
「疫苗氣泡」下,餐飲業處所以「ABCD」4種模式運作,許樹昌認為,相關安排有多種用途,包括增加安全性、延長營業時間,對食肆和市民有好處,亦可以鼓勵打針。
許樹昌又提及給予普通科醫生的指引,近日加入專科醫生學會的建議,相關原則已經頗清晰。如果病人血壓高至200及須服藥,該段時間便不宜打針,待數字回落後才可接種。另外,他指出,有病人患心絞痛,在未服藥或通波仔前不宜打針。他強調,不能以單一數字決定是否接種,而心理、情緒因素很因較為主觀,不足以成為不接種的理由。
許樹昌又指,很多有關核酸疫苗的研究顯示,新型肺炎康復者在康復後6至9個月,抗體水平仍維持很高和穩定水平,只需接種1劑疫苗作為補充劑。他又指,衛生防護中心轄下科學委員會,日前開會,跟隨國家衛健委的建議,更新內部指引,若市民曾經確診並已經康復,出院後6個月接種一劑疫苗,已經起到補充劑作用。他補充,即使不接種第兩劑,都有足夠抗體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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