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人判監 中方使團批歐盟公然插手干預香港司法
2021-04-17 22:17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9人,前年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昨天判囚8至18個月,四人被判緩刑。歐盟表示,10名香港民主派人士因為和平抗議被判刑,是民主空間縮小及自由受侵蝕的進一步跡象,認為香港事態發展令外界質疑中方履行國際承諾的意願,有關做法破壞信任,亦影響中歐關係。
中國駐歐盟使團發言人回應說,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沒有法外特權。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是法治的基本要求。相關案件被告人因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被依法定罪,香港法院已公佈判決理由和量刑標準。如對判決有異議,當事人可依法上訴,其合法權利依法得到保障。
中方批評,歐方完全無視中國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嚴格依照《基本法》處理香港事務的基本事實,公然插手干預中國香港的司法活動,是以自身價值觀為標準對法治的嚴重踐踏,中方對此堅決反對。
中方強調,今日之中國,早已不是西方可以為所欲為的時代。中方嚴正要求歐盟恪守不干涉內政這一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停止以任何形式干涉中國內部事務,以維護中歐關係健康順利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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