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跨部門巡3區場所 6負責人遭票控20客被罰款

2021-04-17 08:22

尖沙嘴分區雜項調查隊聯同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人員,昨晚巡查區內食肆、酒吧及派對房間。警方圖片
尖沙嘴分區雜項調查隊聯同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人員,昨晚巡查區內食肆、酒吧及派對房間。警方圖片

尖沙嘴分區雜項調查隊聯同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人員,昨晚巡查區內食肆、酒吧及派對房間,提醒處所經營者、從業員和市民嚴格遵守防疫規例。

行動中,人員發現一間位於金馬倫道的食肆內有顧客超過4人一檯,食肆顧客數目亦超過通常座位數目的一半。一名43歲男食肆負責人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食肆內15名顧客(14男一女,年齡介乎27至56歲)則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人員將向該名男負責人發出傳票,並向其他顧客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另外,灣仔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港島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連同機動部隊人員昨晚約11時展開「犁庭掃穴」(LEVINGTON)行動,突擊巡查區內多間娛樂場所,在駱克道353號一商業大廈,發現一間酒吧於晚上10時後仍然營業,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

行動中,一名31歲姓曾本地男負責人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人員將作出檢控。其餘2男3女,年齡介乎25至38歲,則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人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警方發現一間位於金馬倫道的食肆內有顧客超過4人一檯,食肆顧客數目亦超過通常座位數目的一半。警方圖片
警方發現一間位於金馬倫道的食肆內有顧客超過4人一檯,食肆顧客數目亦超過通常座位數目的一半。警方圖片
警方及食環署在元朗區採取聯合行動,共巡查23間餐飲處所,向4名餐飲業務負責人提出票控。警方圖片
警方及食環署在元朗區採取聯合行動,共巡查23間餐飲處所,向4名餐飲業務負責人提出票控。警方圖片

此外,警方及食環署在元朗區採取聯合行動,共巡查23間餐飲處所,向4名餐飲業務負責人提出票控。當中3人涉嫌違反防疫規定涉及餐桌之間的距離或分隔、佩戴口罩,或未有安排所有員工每14天進行檢測,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其餘一人涉嫌無牌經營食肆。

警方呼籲市民應嚴格遵守相關法例,做好防疫措施,並應盡量減少社交活動及避免到人多聚集的地方。警方亦會與其他政府部門繼續加強巡查,以確保餐飲業務場所嚴格遵從有關規例的要求,及對違例者採取執法行動,以減低病毒傳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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