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用公款2652萬元 味千前首席財務官判囚6年零8個月

2021-04-16 14:04

劉家豪。 資料圖片
劉家豪。 資料圖片

「味千拉麵」前首席財務官劉家豪,在7年間以可擦式原子筆擅改180張公司支票,不當盜取公司約2600萬元,公司一直懵然不知,直至劉向上司自白才揭發事件。劉今在高等法院承認7項盜竊罪,李運騰法官指本案涉及嚴重違反誠信,成功瞞天過海後變得更貪心及大膽,盜取金額一年比一年多,惟如果劉三年前沒有自白,或許能繼續掩人耳目,可見其自願承擔刑責的勇氣,故總共給予劉55%刑期扣減,終判劉監禁6年零8個月。

46歲被告劉家豪於2012年1月19日至2018年10月29日,在香港盜取味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逾2652萬元。

辯方求情時指,劉在理工大學會計系畢業,為註冊會計師,他與妻子育有一子一女。劉案發時因工作壓力而患有抑鬱症, 其解決方法為購買奢侈品來減少壓力,根據小欖精神科醫生診斷,劉患有躁狂抑鬱症,但情況逐漸改善。劉自知患病並非犯案的藉口,亦知自己做錯事,劉透過擅改支票形式不當取得逾2650萬元,扣除其近66萬元薪金後,劉不當挪用公款共2586萬元,而劉自白後自願連本帶利向公司賠償約2904萬元,當中包括涉案核數費用及律師費用。

案情指,味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在2007年於香港上市,劉被委任為首席財務官,主責財務會計及合規監控,並向9名高層發放薪酬。劉一般填好支票抬頭及金額後,便拿給味千執行董事潘嘉聞簽署,但劉自2013年起一直要求潘簽署額外支票,聲稱為員工的強積金供款。劉在2018年主動向潘指自己以可擦式原子筆擅改公司支票的方式,已盜取公司逾1000萬元,然後指自己有精神病需申請一周病假,公司經調查後發現被盜款項逾2652萬元,劉在2018年12月14日被公司革職。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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