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接500項食肆空氣淨化設備申請 僅143項符合規格
2021-04-03 08:00
新冠疫情下,港府規定食肆須於本月30日或之前,提升換氣量至最少每小時6次,否則應安裝合適的空氣淨化設備。負責落實規定的工作小組昨晚公布符合指定規格的空氣淨化設備清單。
食物環境衛生署表示,在所接獲約500項空氣淨化設備資料中,有多份表格不齊全,僅有143項符合指定規格。符合指定規格的空氣淨化設備已上載至署方網頁,供餐飲處所負責人及通風設備承辦商下載參考。
下載清單網址(按個別品牌的英文字母依次排列):
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guide_general_reference/Information_air-changes_purification.html
在接獲的約500項空氣淨化設備中,有關堂食餐飲處所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規定的工作小組發現多份表格資料不齊全,已通過電郵要求提交者在本月11日下午5時前補交資料。
工作小組也正處理多份上月28日限期後遲交的表格,本月11日下午5時後將停止收取遲交表格。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餐飲處所負責人須在本月30日或之前,在食環署網頁登記其處所座位間的換氣量已達到每小時最少6次,或已按實際情況加裝符合指定規格的空氣淨化設備,並附以註冊專門承建商發出的證明書。
餐飲處所完成登記並獲食環署確認後,可在署方網頁下載告示,並張貼於處所入口。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