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三處所納入強檢名單 包括新都城中心二期商場
2021-04-02 22:47
政府刊憲將將軍澳村365號、屯門安定邨定德樓及將軍澳新都城中心二期納入強制檢測範圍,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三個指明地方者,須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任何在3月20日至4月2日期間,曾身處將軍澳村365號,屯門安定邨定德樓超過兩小時者,須於4月5日或之前接受檢測。於3月31日至4月2日期間已進行檢測者,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3月19日至4月2日期間曾身處將軍澳欣景路 8 號新都城第2期新都城中心二期超過兩小時者,當中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4月5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者若在3月31日至4月2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政府將於明日(3日)起,在安定邨定德樓旁地下公園,以及新都城第2期新都城中心二期商場地下空地,增設流動採樣站,為須接受強制檢測的居民、工作人員及訪客採樣。
除流動採樣站外,受檢人士亦可選擇到全港各區任何一間社區檢測中心接受檢測。持「安心出行」潛在感染通知,或收到衛生防護中心電話短訊通知提醒盡快進行檢測的人士,亦可於社區檢測中心或流動採樣站接受免費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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