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向警車掟雪糕筒刑滿認非法集結 再被判監7個月 

2021-04-01 16:54

被告黃兆昌。資料圖片
被告黃兆昌。資料圖片

地盤工前年10月示威期間向警方私家車掟雪糕筒,去年被裁定刑事毀壞罪成。他服畢7個月刑期後,早前再承認兩項非法集結罪,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被判監7個月。徐綺薇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在其中一案中用揚聲器向警方高叫挑釁性說話,有機會令在場氣氛惡化及挑動身邊人士情緒

被告黃兆昌(39歲)分別承認前年8月28日在深水埗欽州街與汝州街交界、以及去年6月12日在旺角砵蘭街與山東街交界外與不知人士非法集結。

徐官就兩案以9個月及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而減刑至6個月及4個月。再考慮到他服刑後便馬上認罪,而三案發生的日期相近,故在總刑期上再酌情扣減,共囚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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