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林卓廷放棄每8天上庭申保釋 吳政亨保留覆核權

2021-03-31 10:28

林卓廷(左)及吳政亨(右)。資料圖片
林卓廷(左)及吳政亨(右)。資料圖片

去年參與「35+初選」的4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11人早前獲准保釋。其中吳政亨及林卓廷保留每8天上庭保釋覆核權利,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2人決定放棄保釋覆核,林卓廷亦放棄每8日上庭一次、吳政亨則保留覆核權。《國安法》指定法官兼總裁判官蘇惠德把案件押至4月7日再訊。

蘇官提醒被告吳政亨不用每8日上一次庭,可待準備好後隨時寫信予法庭申請保釋。二人沒有律師代表。

早前獲准保釋的11名被告包括: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林景楠、黃碧雲、何啟明、施德來、李予信、鄭達鴻、彭卓棋、柯耀林。

法庭記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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