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lunch】18歲男生認管武判入勞教中心 官指伸縮棍殺傷力大

2021-03-26 15:46

被告林加暉由囚車押離法院。
被告林加暉由囚車押離法院。

18歲患過度活躍症男學生在去年2月,參與觀塘「和你lunch」示威活動期間,被搜出一支伸縮棍,早前承認一項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裁判官莫子聰形容案情嚴重,涉案伸縮棍殺傷力不小;被告稱伸縮棍用作自衞,即當他認為自己有危險時會用以傷害他人,在混亂的情況下對他人的危險大。莫官考慮到被告認罪,相關求情信及醫療報告,決定採納勞教中心報告建議,適合短期紀律訓練,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判處被告入住勞教中心。

案情指,有網民去年2月21日發起「毋忘721 八區和你Lunch」示威活動。當日下午1時許,有數十名示威者於觀塘巧明街一帶集結,當時被告林加暉以臉罩蒙面,警員在其背囊內搜出伸縮棍及安全護目鏡等物品。

辯方律師求情時引述感化報告指,感化官認為被告合作有禮,因一時魯莽及衝動而犯案,現已反省及有悔意。林因好奇而參與示威活動,涉案武器為自衛之用,並不打算傷人。辯方表示,由於被告患有過度活躍症及專注力不足,屬特殊需要學生,循循善誘的教導比勞教中心SHORT(短刑期)、SHARP(嚴苛紀律)及SHOCK(深切反思)的教育方式更適合;亦擔心勞教中心會對被告造成反效果,故希望判處更生中心,惟羅官最終決定判處被告入住勞教中心。

控罪指,被告林加暉被控於2020年2月21日,在觀塘巧明街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一支伸縮棍。

法庭記者:王永欣

官考慮到被告認罪,相關求情信及醫療報告,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判處被告入住勞教中心。資料圖片
官考慮到被告認罪,相關求情信及醫療報告,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判處被告入住勞教中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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