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機構前僱員認採購影音設備向供應商索賄 還押候懲

2021-03-23 17:01

一名慈善機構前僱員在採購影音設備時,向一間供應商索取賄款逾4萬2千元,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2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4月13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陳少鵬,53歲,亞洲家庭治療學院前資訊科技主任,承認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

案情透露,該機構約於2019年4月計畫搬遷辦事處。被告當時是亞洲家庭治療學院的資訊科技主任,獲指派向多間供應商索取報價單,採購新辦事處的影音設備。

2019年10月初,被告就上述採購工作聯絡一名供應商銷售經理以索取初步報價,獲對方答應提供報價單。

被告數天後致電該銷售經理,要求對方在報價時預留一些「緩衝」款項,用以支付被告。

該銷售經理提供初始報價單後,被告於219年10月18日要求對方向他支付報價(約85萬元)的5%作為轉介或顧問費。被告於5天後再要求該銷售經理向他支付4萬2500元,即該供應商提供的報價的5%。上述銷售經理沒有答允被告的索賄要求,並向其上司匯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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