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冠軍騎師陳柏鴻與舊愛爭樓 被告方指陳從沒無催賣樓因沒業權

2021-03-23 16:51

陳柏鴻(左)追討舊愛姜麗娜(右)業權 。
陳柏鴻(左)追討舊愛姜麗娜(右)業權 。

曾捲入廉署調查而被馬會奪去「練馬師」資格的前香港冠軍騎師陳柏鴻,3年前入稟高等法院,向前女友追討何文田碧桂閣聯名單位連車位的一半業權。陳今在高等法院繼續接受被告方盤問,陳在1997年1月因賭馬而贏得獎金,便利用獎金支付按揭貸款,在1997年3月便完成供樓。被告方指稱陳在19年來(1997年至2016年)從未催促前女友賣樓,是因為他從沒有擁有該物業的實質權益,陳完全不同意。

原告為陳柏鴻,被告為姜麗娜。陳承認自己在1997年3月致電姜,透露自己正接受廉署貪污調查,同時告知姜他想結束二人在美國運通的外幣聯名戶口,他指自己在3年前透過律師查核才知道該戶口已結束。被告方指陳當年開立該戶口是因為他打算與姜結婚,但開立戶口後卻在1986年8月與另一名為郭碧琪(譯音)結婚,故把聯名戶口的金錢留給姜,作為不與姜結婚的賠償。陳隨即否認並指:「完全無講過!唔同意!」。

被告方指何文田碧桂閣的物業屬於姜,姜在1997年12月要求陳把該物業轉名給姜,但陳指自己當時正被廉署調查,故需在調查結束後轉名,但陳又要求姜賣出碧佳閣物業,然後把一半的金錢給他。陳全盤否認,但被告方指陳的證人陳述書是這樣說,質疑陳證詞前後矛盾,陳則辯稱:「我承認有啲記錯咗嘅嘢,我覺得口供紙係啱嘅」,「我唔記得係咪叫佢賣」。陳指自己在2016年10月亦與姜提出賣樓事宜,但姜拒絕見面,又不讓陳進入物業。

陳回應歐陽桂如法官的提問時指,他在1990年結束騎師工作後接受練馬師訓練,訓練一年內沒有收入,及後因被廉署調查而被吊銷練馬師牌照,故有兩至三年沒有收入,故要求姜賣掉何文田碧桂閣單位後平分,但姜拒絕賣樓,他便沒有糾纏下去,「個時好快有金融風暴,樓價跌,所以都同意唔賣住」。陳指自己沒有收入時,依靠積蓄及其他物業維生。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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