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海底隧道慢駛被控1人認罪候判 首被告否認公眾妨擾罪5月審

2021-03-15 17:28

首被告簡漢強。
首被告簡漢強。

26歲助理工程師及40歲男子涉嫌於去年5月27日,響應網上呼籲,在香港海底隧道九龍往香港方向慢駛,造成交通阻塞。二人各被控一項公眾妨擾及兩項違反道路及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共3罪,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次被告助理工程人員承認所有控罪,案件押後至下月9日判刑。而首被告則否認公眾妨擾罪,承認另外兩項違反道路及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案件押後至5月27日,等候醫生報告審訊。

26歲次被告郭偉俊今承認3項控罪,辯方求情時指,他深感後悔,明白自己的行為天真及愚蠢,事件中亦沒有造成人命傷亡;並呈上3封由被告自己、其父親及上司撰寫的求情信,指出被告有悔意,為人孝順及謙虛有禮,工作上有潛能。裁判官表示將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案件押後至4月9日判刑,期間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40歲首被告簡漢強則否認一項公眾妨擾罪,辯方指將索取關於神經系統及關節創傷的醫生報告,以證明被告右手沒有力駕駛,而拖慢車速。裁判官押後至5月27日開審,期間新增一項保釋條件,不准被告駕駛,直至索取醫生報告後再作覆核。

兩名被告涉於去年5月27日國歌法二讀當日,響應網上呼籲,在香港海底隧道九龍往香港方向慢駛,時速約為10至15公里,令身後車輛通過隧道時間延長一至兩分鐘。

法庭記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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