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經理人公司欠薪 YouTuber 「Ming仔」勝訴獲賠逾151萬元

2021-03-10 13:11

「Ming仔」控經理人公司欠薪勝訴獲賠逾151萬元。資料圖片
「Ming仔」控經理人公司欠薪勝訴獲賠逾151萬元。資料圖片

有香港初代YouTuber始祖之稱的梁嘉銘(Ming仔),4年前入稟控告經理人公司Viral Digital Studio Limited違約,本應每月支付25萬元月薪,但自2017年2月起停止支付薪金,要求經理人公司賠償逾150萬元。經審訊後,暫委法官藍德業今天在高等法院公佈判詞,考慮到經理人公司一方缺席聆訊,加上Ming仔證供及披露文件,藍官裁定Ming仔及其名下公司勝訴,獲賠逾151萬元。

原告為梁嘉銘Tommy及其名下藝人管理公司Freeman Production Limited,被告為Viral Digital Studio Limited。被告一方去年中沒有出席聆訊或提供書面供詞,僅提供一份辯護理由。藍官引述雙方合約中訂明自2016年8月起,2年有效期內Viral Digital Studio Limited作為唯一經理人,需支付Ming仔及名下公司月薪25萬元。然而自2017年2月,Viral Digital Studio Limited單方面終止合約及支薪。Ming仔同年5月入稟,向Viral Digital Studio Limited申索同年2月至10月期間,每月實際收入與25萬之間差價,總額逾151萬元。

Viral Digital Studio Limited提供辯護理由指同年2月發現Ming仔私下工作未有計算收入、未能完成獲指派藝人工作及離港前未有通知,故有權終止合約,並反索償港幣至少129萬元。但由於Viral Digital Studio Limited未有提供任何證供及關鍵文件舉證,故指控不獲法庭接納。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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