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證供存關鍵性矛盾 教大生脫襲警罪兼得訟費
2021-03-03 12:02
前年9月有示威者聚集港鐵沙田站,其間防暴警察進入站內驅散。教大男學生涉推跌警員,導致警員扭傷尾指,否認襲警罪受審,裁判官崔美霞今裁決指,警員證供存有關鍵性矛盾及不可能性,證人警員的觀察並不準確,由於控方舉證未能達至毫無疑點舉證,案件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兼得訟費。
崔官認為,警員鄧浩濱作供時表示遭被告推向左邊,令他跌倒,及扭傷右手指尾,盾牌警棍均跌在地上,但被辯方盤問時,鄧卻改稱當時是手持盾牌落地。
而他的書面供詞亦顯示,他由警車落車至遭被告推跌,過程歷時7分鐘,但鄧在辯方盤問始承認過程「係無7分鐘咁耐」。
22歲被告教大四年級生王灝顓,被控於前年9月7日在沙田港鐵站B出口外襲擊警員鄧浩濱。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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