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手球代表隊教練等3人涉呃2.8萬津貼 押4月中再訊

2021-02-10 12:05

次被告黃穎彤(左圖全黑鞋),首被告葉仕仁(中)及第三被告許穎珩(右圖牛仔褲)。陳子豪攝
次被告黃穎彤(左圖全黑鞋),首被告葉仕仁(中)及第三被告許穎珩(右圖牛仔褲)。陳子豪攝

香港女子手球代表隊1名教練、1名隊員及1名前隊員於2019年4月至9月期間涉嫌串謀欺詐香港體育學院,偽造隊員訓練出席紀錄,致使體院發放政府訓練津貼共28000元,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教練被控3項串謀欺詐罪名,另外2人各被控其中1項罪名。3名被告於今早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辯方申請被告毋須答辯獲准,案件押後至4月15日早上再訊,以待辯方索取眾多檢控文件及法律意見。教練獲准以5000元保釋,其餘2人准以3000元保釋,眾被告均不准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並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3名被告為34歲女子手球代表隊主教練葉仕仁、26歲女子手球代表隊隊員黃穎彤,及22歲女子手球代表隊前隊員許穎珩。葉仕仁與黃穎彤或許穎珩被控於2019年4月8日至9月3日期間,一同串謀欺詐體院職員,不誠實地遞交黃穎彤同年3月至4月或許穎珩5月至8月期間,出席女子手球代表隊訓練的虛假資料,從而誘使體院根據「隊際運動五年發展計畫」,向黃穎彤或許穎珩發放每月4000元的資助。葉仕仁另被控於同年4月1日至9月3日期間,與另1名女子手球代表隊隊員陳錦玲串謀欺詐體院職員,不誠實地遞交陳同年4月出席女子手球代表隊訓練的虛假資料,從而誘使體院根據上述計畫,向陳發放每月4000元的資助。

民政事務局於2018年1月推出由體院管理的「隊際運動五年發展計畫」,以提升香港不同隊際運動項目的成績,由指定體育總會所推薦的運動員,可根據該計畫每月獲發4000元津貼。廉署調查發現許穎珩申請的訓練津貼涉款16000元,而黃穎彤及上述該名女子手球代表隊隊員,則分別獲發8000元及4000元的訓練津貼。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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