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管制境內新冠疫苗出口 特區政府:致力爭取如期供港
2021-01-30 17:11
政府發言人表示,就歐盟公布會啟動出口管制機制,在必要時禁止新冠疫苗出口,特區政府表示極度關注,並會密切留意事態發展。
發言人說,留意到歐盟已於公布中表示,會致力確保新規定不影響疫苗製造商與第三方按已簽訂的預先採購協議出口疫苗。特區政府已與簽訂預先採購協議的疫苗製造商積極跟進,致力爭取已訂購的疫苗可以順利如期供港。我們已向復星醫藥提出,需向相關各方了解,致力確保按預先採購協議出口供港的復星醫藥/BioNTech疫苗不會受到影響。政府會繼續與世界各地及國內的疫苗製造商商討採購協議,以獲取更多符合安全、有效及品質要求的疫苗供應,並爭取有關疫苗早日供港。
根據歐盟的新規定,在歐盟境內生產的疫苗出口前,生產商將要提前通知並取得批准,才可把疫苗供應給歐盟以外國家。在部分情況下可獲豁免,包括貧窮國家,捐疫苗予「COVAX疫苗分配機制」、輸往瑞士、巴爾幹半島西部國家、挪威和北非的疫苗可獲豁免,但不可以輸往已經脫歐的英國。在此情況下,英國的疫苗分發及接種計畫可能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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