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婦握呼吸機喉管亡 死因庭裁定死於不幸

2021-01-22 16:16

死者家屬。 資料圖片
死者家屬。 資料圖片

81歲老婦因心臟衰竭及感染肺炎,前年初留醫伊利沙伯醫院,原被束手插喉治理,同年1月29日下午於獨立病房中被發現手握呼吸機喉管,其後搶救無效不治。死因裁判官黃偉權指死者雖然病情嚴重,但臨終前病況向好,故非死於自然,在認為死者自行拔喉致命的情況下,裁定死者死於不幸。

黃官引述法律原則指死者袁燕芬雖然患上潛在致命疾病廣泛彌漫性肺氣泡損傷等,但案發當日早上死者病情好轉,因此醫療介入亦非不能防止死亡發生,故死者不屬死於自然。黃官基於死者被發現時頭左傾,身體滑落床尾,左手虛握喉管,判斷為死者自行拔喉缺氧致命,屬人為蓄意合法作為下,預料之外節外生枝的情況,故裁定死者死於不幸,而非意外。

黃官提到案中4項主要爭議,包括負責應否續用鎮靜劑紓緩死者插喉不適、如何使用約束手帶避免死者自行拔喉、搶救時應重新插喉還是使用氣囊面罩呼吸器,及應否增設人手監察病房閉路電視,指出前3者關係到人手資源,並屬醫護臨床判斷,不宜越俎代庖,加強人手監察防備亦不一定更見效,就本案故無建議。黃官最後向死者致以慰問,並表示難過,希望藉研訊釋除家屬疑慮。

法庭記者:陳子豪

建立時間15:50
更新時間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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