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建丁屋苦候8年無果 地政總署助理署長質疑被故意拖延

2021-01-21 15:01

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林嘉芬於2012年向地政署申請在錦田興建丁屋,惟她兩年後2014年捲入囤地謀利醜聞,署方突然改變她丁屋申請的立場,多年來要求她陸續補充文件。囤地案件雖終獲廉署終止調查,但署方至今仍未批准她的丁屋申請,由一般8個月的程序,等候8年仍然無果。林嘉芬質疑,地政署基於政治原因和避免再次受傳媒追訪,而故意拖延處理申請,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署方一個月內交代申請結果。

申請人為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林嘉芬和其任職測量師的丈夫鄧超文,答辯人為地政總署署長。

根據狀書內容,兩名申請人於2012年7月始持有元朗錦田兩幅合共0.16英畝的農地。根據條例,當中部分面積可用於興建房屋,而且農地本身已有些建築物。申請人欲改建為4棟丁屋,於是分別於13和14年向地政署和城規會遞交申請。地政署最初接納申請,並要求申請人繼續呈交補充文件和資料等,但當2014年8月《明報》揭發林嘉芬涉嫌在管轄範圍內買地,懷疑有利益衝突被廉署調查。2016年4月地政署隨即改變立場,突然指原定改建計劃不合規定並要求更改,申請人於是照辦。地政署其後又陸續要求申請人遞交《自然災害風險評估報告》等文件,又透露署方正考慮風水問題,申請人一一照辦。自去年初,署方已沒有再要求申請人再交文件,但丁屋改建申請至今仍未有結果。

申請人不滿地政署至今仍未達到結論,未能履行其公務職責,更質疑署方拖延處理申請,是因為2014年8月的報導,和她的公職身分。申請人指,在2014年7月前,申請一直十分順利,惟8月有報道指她涉嫌利用署方內部消息囤地謀利5000萬元,但其後證實指控均全屢失實。申請人質疑,署方一直拖延決定,基於政治因素和被廣泛傳媒採訪的壓力,以及懲罰她14年捲入囤地風波而殃及地政署形象。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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