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罷】3人路軌擲竹枝罪成 2男各囚10個月少女判入更生中心

2021-01-18 17:43

前年11月11日在東鐵線大埔段路軌有人投擲竹枝。 資料圖片
前年11月11日在東鐵線大埔段路軌有人投擲竹枝。 資料圖片

有人於前年11月11日在東鐵線大埔段路軌投擲竹枝,事後多人被捕,其中3名男女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危及他人的安全罪罪成,黃國輝裁判官今在粉嶺法院判刑時指案情嚴重,約有超過40人從高處將竹枝掉到鐵路路軌上,必然會危及鐵路乘客的安全,亦必然令鐵路運作受阻,因此法庭判處的刑罰須具阻嚇性。兩名男被告終被判監禁10個月,至於餘下的女被告則因犯案時未滿17歲而被判入更生中心。

3名被告分別為17歲女學生王文琦、24歲保險從業員何頌玹及28歲設計師郭力豪。

辯方求情時指,報告顯示王適合進入更生中心,認為能加強其守法概念。另何自小品學兼優,家人亦會一直支持被告;至於郭的背景報告則極度正面,郭自小成績良好,操行優良,他會自付其額外進修的學費,亦會給予父母家用,希望法庭能給予其重投社會的機會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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