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禁港貨標「香港製造」 特區政府促世貿仲裁

2021-01-14 16:42

邱騰華表示,將根據世貿爭端解決機制,維護本港利益。資料圖片
邱騰華表示,將根據世貿爭端解決機制,維護本港利益。資料圖片

美國政府去年宣佈,要求入口美國的香港貨品產地來源標記,須標示為「中國製造」,不得標示為「香港製造」。特區政府今日(14日)根據世界貿易組織(世貿)爭端解決機制,要求世貿爭端解決委員會在其於1月25日舉行的會議上成立專家組,審理有關美國就香港貨品實施的產地來源標記新規定違反世貿規則的爭端。

香港特區駐世貿常設代表已於今日向世貿秘書處送交相關文件。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亦已去信美國貿易代表,通知美方香港特區已根據世貿機制向美方採取進一步行動。

邱騰華表示,美國單方面、不負責任地試圖削弱《基本法》賦予香港的單獨關稅區地位,做法極不合理,亦混淆市場,破壞以規則為本的多邊貿易制度,強調香港的獨特地位是「一國兩制」下的基本原則,特區政府必定全力維護。特區政府於去年10月30日按世貿爭端解決機制要求與美方進行磋商,但美方的反應令人失望,指政府有必要根據機制,向美國採取進一步行動,捍衞香港利益。

根據世貿的《關於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序的諒解》,若雙方未能在啟動磋商程序的60日內就爭端達致和解,投訴方可要求爭端解決委員會成立專家組審理爭端,並作出裁決。60日的磋商程序已於1月4日完結。然而,美方對特區政府的要求並沒有作出任何實質的回應,新規定亦已於去年11月10日實施,香港決定要求爭端解決委員會成立專家組審理爭端。

按世貿爭端解決機制,投訴方提出申請成立專家組後,爭端解決委員會最遲應在該申請被列入議程後的第二次會議上設立。換言之,若在1月25日舉行的會議上委員會未能按特區政府提出的要求成立專家組,則委員會最遲應在下一次會議(暫定於2月22日舉行)上成立專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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