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獲房屋署重租單位 內地回港視障老翁:唔駛擔心俾人趕
2021-01-09 22:01
一名原本居住將軍澳景林邨的64歲老翁去年1月中前往內地掃墓,豈料遇上新冠肺炎疫情滯留內地,直至12月1日才回港,發現房屋署以欠租為由收回單位,淪落到無家可歸,他其後破門入屋寄居單位。他祈求政府特事特辦終於有好消息,經過一個月的理論,他終可以重回舊居。今日有房屋署職員通知他,房屋署初步同意重新向老翁出租單位。
老翁黃騰飛今日仍然在景榕樓21樓單位生活,他形容多日來無法安心入睡,每當聽到門外有響聲,會嚇到即時起身,「以為房屋署係咪又要趕我走」但房屋署職員今日登門通知,因社會福利署體恤,房屋署同意重新編配單位,「唔駛擔心俾人拍門趕走啦,心情好好多啦!」他亦再現歡顏。慶幸是連日不少熱心街坊上門送物資,包括廁紙、麥皮、即食麵、罐頭、衣物棉被等,令他可以重新安頓下來。
老翁本月5日透露,去年1月13日回汕頭拜祭雙親,但之後因疫情問題一直滯留內地,在香港無依無靠無法拜託人代為交租。老翁透露,他曾經因視網膜脫落導致雙眼只有2成視力,有高血壓及腳部關節炎,亦無能力回港接受單獨隔離,直至港府實施「回港易」計劃,上月1日免檢疫返回住所,才得悉單位已被房署收回。連屋內的私人物品、家具、電器亦全數被丟棄,就連銀行存摺也不翼而飛。
他指明白租金有責任交租,但他在港沒有親戚沒有子女,親友都在內地,他也想不到疫情這麼嚴重。老翁曾去信房署求情,但房屋署指無收過他在內地寄出解釋無法回港的信件。他回港亦尋找西貢區議員張偉超求助。老翁被指拖欠2月份至4月份合共三個月租金,4月底被終止租約,去年6月被房署收回單位。老翁露宿10多日後,因為腹痛難忍近乎失禁,於是破門衝入單位用廁所,都是附近街坊鄰居不忍老翁而接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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