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媒女記者及男文員涉阻差辦公襲警 辯方質疑警用超越合理水平武力

2021-01-06 16:59

郭穎彤及譚浚文(左圖),督察譚健新(右圖)。張旭珊攝
郭穎彤及譚浚文(左圖),督察譚健新(右圖)。張旭珊攝

網媒女記者及男文員前年萬聖節示威時,遭督察追截,期間疑分別揮拳打向督察,及用身軀擋住其去路,各被控襲警及阻差辦公罪,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

兩名被告同為24歲,報稱為文員的譚浚文被控在2019年10月31日,在油麻地咸美頓街近彌敦道交界襲擊督察21982。網媒記者郭穎彤則被控阻礙督察21982。

事發時駐守西九龍衝鋒隊第一小隊的督察譚健新(音譯)供稱,事發當晚,他與隊員乘坐警車在旺角一帶巡邏,處理緊急或非法情況。至8時40分鐘,他接到指示,得知登打士街附近有人群聚集和堵路。警車2分鐘後抵達現場,聚集的30人馬上分南北兩邊跑,兩名被告牽著手走上行人路,向南方逃走,譚馬上下車追截兩人。

譚追至咸美頓街時,一度伸手拉住男被告的背囊,並不停警告:「警察!咪走!」,惟男被告轉身出拳數次,拳中譚的頭及膊頭。譚本能反應地後退幾步避開,並隨即用警棍回撃。女被告見狀走到兩人中間,舉高雙手擋住譚,並大叫「走啊!」。譚稱,女被告的行為「令我追截慢咗1秒鐘嘅反應時間」,男被告成功逃脫。譚嘗試推開女被告,3人糾纏期間,譚的同僚上前增援,終成功制服及拘捕兩人。

辯方質疑,譚從未向二人交代追截或拘捕原因,僅叫二人「咪走」。譚澄清,他只是未有作正式警誡,但有簡單交代「你哋懷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我同事會繼續調查」,惟他在主問及書面證供上,均沒提及此事。

另外,譚當日截停二人後,男被告郁動身體,卻遭譚揮棍,譚又自下車後,便一直手持警棍追截二人。辯方質疑,譚使用的武力超越合理水平,非正當執行職務。譚解釋,當時社會氣氛緊張,加上他的腰間沒有位置擺放警棍,才一直手持。他又指,男被告10秒前才襲擊過他,加上他已吩咐男被告「唔好再郁」,故視他郁動身體為不聽從指示。辯方一度援引警隊武力使用守則提出質疑,但譚認為「內部指引只係指引」,使用武力「係自己決定」。

法庭記者:張旭珊

建立時間12:59
更新時間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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