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向3大廈發強制檢測令 需於下周二或之前檢測
2021-01-02 18:28
政府已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就《規例》下的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3個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表示,為了盡快切斷社區傳播鏈,政府已擴大「須檢必檢」的範圍,如大廈過去14日內有兩個或以上單位出現無關連確診個案,會被納入第599J章下的強制檢測公告,過去14日曾身處相關大廈的人士須接受強制檢測。按此準則,今日有3幢大廈須被納入強制檢測範圍。
任何在上月20日至本月2日期間曾身處任何下列指明地方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住客、訪客及工作人員),須於下周二(5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上月31日至今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3個指明地方:
1. 深水埗福華街5-7號華寶樓
2. 元朗媽廟路17號水邊圍邨泉水樓
3. 西貢康城路1號日出康城領凱Almond Blossom(9座-左翼)
參考近日經驗,如受檢人士能在檢測後收到電話短訊確認其陰性檢測結果,能令受檢人士安心,亦可方便執法工作。政府已更新適用於強制檢測公告的檢測途徑,當中只包括能於檢測後向接受檢測者發出電話短訊確認陰性結果的檢測途徑。政府正檢視是否有需要在相關大廈附近增設流動採樣站。除流動採樣站外,受檢人士亦可選擇到全港各區任何一間社區檢測中心接受檢測服務,費用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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