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嚇警察警署外放沾天拿水報紙碎 會計師判囚8周

2020-12-23 11:01

會計師於元朗警署鐵閘外放淋上天拿水的報紙碎。資料圖片
會計師於元朗警署鐵閘外放淋上天拿水的報紙碎。資料圖片

中年會計師不滿警方在社會事件中惡意對待學生,為了要「嚇吓啲警察」,令他們對學生手下留情,去年8月凌晨在元朗警署鐵閘外,放置一堆淋上天拿水的報紙碎。會計師在開審前承認刑事恐嚇罪,今在區域法院被判囚8周。

葉佐文法官判刑時稱,被告在案發前數小時,才想到犯案行為,而且他只買了天拿水,身上沒有打火機,脗合他在錄影會面中所講,不希望對警察做成實際傷害。不過,法庭不允許任何人以威嚇手段解決問題或宣示觀點,亦不應令警察執勤時受壓。葉官以10周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在開審前認罪,給予他五份一刑期扣減,判監8周。

被告劉少華(57歲)承認於去年8月15日,在元朗警署外,威脅在元朗警員駐守的警務人員,會使其人身受傷,意圖使他們受驚。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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