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空姐出軌記錄曝光遭停職 怒告丈夫侵犯名譽敗訴
2020-12-14 17:35
據內地媒體報道,一名丈夫發現任職空姐妻子與一名男子聊天非常曖昧,還曾在防疫期間去機場接需要隔離的男子開房,因此大受刺激,將相關聊天記錄截屏後發佈至親屬群洩憤,並實名向妻子的工作單位投訴,妻子因此被暫時停職,每個月只能領取底薪,女方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將丈夫告上法庭,但是被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認為丈夫的行為應該被批評教育,但是情有可原,不屬於侵權。
案情指,男子楊軍偶然發現,妻子李娟與一名男子聊天非常曖昧,因此大受刺激。情緒失控的楊軍做了這樣幾件事,將相關聊天記錄截屏後發佈至親屬群洩憤,並發表了過激言論。此外,他還根據李娟與該男子的曖昧聊天記錄,實名向李娟的工作單位投訴,稱李娟與網友開房出軌。
李娟的職業是一名空姐,因為楊軍的舉報,她被暫時停職了,每個月只能領取底薪。還有多名陌生人因各種渠道獲知楊軍發佈的侵權信息,而聯繫李娟,楊軍還公佈了李娟的聯繫方式,對李娟產生極大的精神損害。
李娟認為,楊軍通過微信等方式向她的家人、朋友、同事和單位發送侮辱譭謗她的信息,致使李娟及家人因此遭到巨大的精神傷害,她一氣之下將自己的丈夫起訴至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李娟要求丈夫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其言行所造成的惡劣影響,並恢復她的名譽,同時賠償1.5萬元人民幣損失。
李娟為了證明楊軍對她的侮辱、誹謗,提供了大量的截圖作為證據,比如微信聊天截圖、微博截圖、郵件頁面截圖等,但是楊軍僅僅認可他在家人微信群中發過上述消息,發表過對李娟的不雅言語。其他平台上的截圖,楊軍一一否認,辯稱不是他本人發佈的。
法院一審認為,基於楊軍發佈的微信群是李娟、楊軍的朋友和家人群,家人和朋友對李娟的品行應該是了解和知悉的,李娟的名譽也不會因楊軍的一次過激行為而受到影響,楊軍出現上述過激行為實屬不妥,應予改正。李娟作為妻子在婚姻中也應謹言慎行,夫妻之間發生爭議與矛盾實屬正常,李娟沒有提供充分的證據以證明楊軍除微信外另通過其他方式對其實施侵權行為並造成其名譽受損,故一審法院對李娟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李娟無法接受,楊軍的行為僅僅被認定為「一次過激行為」,她提起了上訴。結果,長沙中院二審駁回李娟的上訴。法院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微博上的帖子和李娟車輛上的侮辱性字眼是楊軍所為,故法院認為楊軍的過激行為對李娟的名譽尚不足以產生實質性損害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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