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毀兆康站被控暴動等罪 5男女准保釋須守宵禁令

2020-12-11 12:00

5男女涉於去年10月初響應網上號召,於屯門破壞兆康西鐵及輕鐵站被捕。資料圖片
5男女涉於去年10月初響應網上號召,於屯門破壞兆康西鐵及輕鐵站被捕。資料圖片

5男女涉於去年10月初響應網上號召,於屯門破壞兆康西鐵及輕鐵站被捕。5人今早在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控暴動及期間使用蒙面物品,其中2人另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破壞財產罪。案件押後至2月5日再訊,以處理轉介區域法院事宜。全部被告獲准以3000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每星期到警署報到1次,並遵守宵禁令。

被告依次為21歲男地產經紀何嘉俊、18歲男學生雷呈昊、33歲男電訊銷售員黃健進、15歲女學生及22歲女學生陳朗婷,同被控於於2019年10月7日在屯門港鐵及輕鐵兆康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起,參與暴動,及期間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別身份的蒙面物品,即口罩、面巾及頭套。另外何及15歲女生分別被控同日於輕鐵兆康站路軌近兆康商場入口保管或控制1支74厘米長的鐵棍、1把鉗子和1瓶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或允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破壞或損害任何他人財產。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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