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郭曉群等2人求法庭頒令康宏環球刪公告內誹謗字句

2020-12-02 12:27

郭曉群(左)及譚禮寧(右)入稟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郭曉群(左)及譚禮寧(右)入稟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康宏環球主要股東、佳兆業集團執行董事郭曉群,昨入稟高等法院指康宏環球控股有限公司,在上月26日發表的公告,指郭曉群的滋擾性委任代表當晚接近董事席,試圖以威脅及恐嚇之方式行事,並試圖奪取股東特別大會之控制權。郭曉群及其代表譚禮寧指康宏環球的公告屬於誹謗,要求法庭頒令禁止康宏環球發表任何針對兩人的誹謗字句,亦要求法庭頒令康宏環球刪除有關公告內的誹謗字句。

原告為郭曉群及譚禮寧,被告為康宏環球控股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康宏環球在2020年11月26日下午6時正舉行股東特別大會 ,會後發布的公告中寫道:「於股東特別大會開始後不久 ,一名郭曉群先生(「 郭先生 」)之委任代表(「 滋擾性委任代表」)打斷會議程序,聲稱郭先生控制本公司51.2%之投票權,並試圖奪取股東特別大會之控制權。滋擾性委任代表接近董事席,試圖以威脅及恐嚇之方式行事」。

公告又指,康宏環球獨立非執行董事林國昌「多次要求滋擾性委任代表停止中斷股東特別大會,以令股東特別大會繼續進 行,惟滋擾性委任代表拒絕聽從林先生之要求。股東特別大會演變成郭先生委任代表之叫囂,並試圖奪取股東特別大會之控制權。由於股東特別大會無法安全及有序進行,故林先生宣佈股東特別大會延期」。 兩名原告指公告的中文版本均屬誹謗,要求法庭頒令禁止康宏環球發表任何針對兩人的誹謗字句,亦要求法庭頒令康宏環球刪除有關公告內的誹謗字句。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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