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子入職聚會醉酒 遭僅認識兩天男同事強姦

2020-11-29 14:29

法庭判處男子強姦罪成。配圖與本文無關
法庭判處男子強姦罪成。配圖與本文無關

深圳一名女子在新員工入職聚會醉酒,遭僅認識兩天的男同事強姦,一審將該男子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女事主的男友曉強(化名)表示,案發至今已過去半年多時間,這半年期間,她和律師、友人一刻都沒有放鬆過,最終堅持到法院作出判決。曉強稱,她和女友計畫回老家工作生活。

事件最初由曉強在社交平台公開,發生在5月中一個晚上,其公開判決書指,當晚10時許鄒男與曾女聚餐結束後,兩人均有飲酒,一同乘坐滴滴網約車離開,到達曾某住處附近後,因曾某的醉酒狀態逐漸加深,不能正常行走,鄒某便產生與其發生性關係的想法,將曾某帶至寶安區沙井街一間酒店開房,然後強行與曾某發生性關係。

警方於18日決定立案偵查,調查後發現,21歲的鄒男確實在與22歲的曾女參加公司聚餐後,將對方帶到酒店開房,在未得對方同意下發生性行為。鄒男律師提出的無罪意見與事實不符,法院不予採納。

寶安區人民法院於上周一(23日)作出一審宣判,鄒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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