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搗元朗工廈無牌吧 拘9男女檢5萬元啤酒烈酒
2020-11-22 10:07
新界北總區警員今日凌晨約1時起展開打擊無牌賣酒行動,突擊搜查元朗安樂路109至111號一工業大廈,搗破一間懷疑無牌酒吧。
行動中,一名39歲姓高本地男負責人涉嫌「無牌藏有酒類飲品可作販賣用途」及「無牌售賣酒類飲品」被捕,他同時涉嫌違反 《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 (禁止群組聚集)(第599G章) ,警員會向他作出檢控。
另外,7名本地男子及1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3至40歲,則涉嫌「在無領取牌照的地方飲酒」及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 (禁止群組聚集) 條例》(第599G章) ,警員遂向他們分別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被捕男女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2月上旬向警方報到。行動中,警員檢獲約330枝啤酒及20枝烈酒,市值共約5萬元。
根據香港法例第109章《應課稅品條例》第17(3B)條及第109B章《應課稅品(酒類)規例》第25A條,處所負責人須領有有效酒牌,才可售賣及提供任何酒類給顧客在場所飲用,否則可被警方拘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
而根據香港法例第109章《應課稅品條例》及第109B章《應課稅品(酒類)規例》第32條,於無領取有效酒牌牌照地方飲用酒類飲品,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
在疫情嚴峻時期,警方呼籲市民顧己及人,嚴格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以協助控制疫情及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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