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盜信用卡購手機 28歲男警明提堂 2020-11-17 21:44 太古城中心。資料圖片 警方於4月在柴灣拘捕一名28歲男警務人員,警方經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後,已被控1項盜竊及2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案件將於明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去年10月一名40歲男子在太古城中心遺失信用卡,其後發現信用卡被人用以購買2部手提電話,價值約2.5萬元。警方於今年4月拘捕涉案警員,案件交由東區警區重案組人員接手調查。警方表示,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進行刑事調查及紀律覆檢。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一百名公務員獲嘉許狀 聶德權稱感謝眾人堅守崗位 下一篇 今日睇咗未? 塔門草地荒漠化 牛牛無啖好食/肥媽「煎Pan」花圈送別亡夫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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